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巡回审理洞庭湖环资案件

4月17日,君山区人民法院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前往濠河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诉讼案。该案由君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春龙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靖出庭支持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1月6日,被告人兰某、曹某某商议去东洞庭湖扁山水域实施非法捕捞,并打电话邀请被告人涂某一同前往。事后,兰某、曹某某在返回途中被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钓鱼工具若干,渔获物128尾,共计76.68千克。经岳阳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鉴定,3名被告人涉案捕捞地点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经岳阳县东洞庭湖渔政监察执法局认定,涉案渔具三重刺网属禁用渔具。


审判现场,检方公诉人宣读了被告人违法行为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人兰某、曹某某进行认罪认罚,被告人涂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君山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目前,被告人兰某、曹某某、涂某已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此次“两长”同庭巡回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充分发挥了法检两院领导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彰显了法检两院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在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惩戒力度的同时,也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审判过程,对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规范庭审行为、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起到积极作用,也更好地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