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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学法|杜绝非法占用农用地 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农业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农业用地为代价。今天的《检察官以案释法》专栏,我们来听检察官给“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普法划重点。 

 2016年,被告人吴某和兰某将君山区柳林洲街道办事处一处荒废林地,擅自挖成鱼池养鱼,非法占用林地17000多平方米,非法获利35000元。去年年底,吴某和兰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承担修复林地、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介绍,农用地是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牧草地等,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自然资源,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物资基础。保护农用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对维护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君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方靖强调:把绿水青山变为私人的“金山银山”的行为,逾越了法律边界,也是“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行为。我们只有不断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不碰耕地保护红线,才能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夯实粮食丰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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